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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辖市和地级市的区别(中国城市的行政级别)

时间:2024-08-10 11:00:44

中国城市的行政等级:准国级,直辖市(正省级),副省级城市,地级市,副地级市,县级市


准国级

香港,澳门2特区(对外享受国家和地区中的地区级,可以单独参加国际的经济,社交,体育活动和申办国际级的活动,如奥运会等,高度自制,有自己的区旗,区徽)

正部级(正省级)

4大直辖市,北京,上海,天津,重庆

直辖市为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区,行政地位与省相同;直辖市与省辖市、地级市管辖区域相同,下辖:

区,县,市(县级)。

副部级(副省级)

15个副省级城市(包括9个副省级城市和5个计划单列城市

10个省会城市所在市哈尔滨、长春、沈阳、济南、南京、杭州、广州、武

汉、成都、西安。

5个计划单列市:大连、青岛、宁波、厦门、深圳。

重庆曾经一直是副省级城市,1997年成为省级

的直辖市。其最高行政官员(市长)对应的行政级别为副省长级(副部长级)。

重庆是第一个副省级城市。

广州是副省级城市中经济实力最强的城市,GDP位居大陆城市第3位;

成都是人口最多的城市,位居大陆第4位。

计划单列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名之一。所有副省级城市早先都是计划单列市,后来规定省会城市不再设为计划单列市,所以上面的10个计划单列省会都已经相继取消了,现在的计划单列市只剩下厦门、宁波、青岛、深圳、大连等

5个非省会城市,的收支直接与中央挂钩,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两分,无需上缴省级财政。我国目前的计划单列市有五个,分别是深圳、大连、青岛、宁波和厦门。它们享受着省一级的经济权限。

准副省级市(较大的市)

较大的市有多种版本,其中按照地方组织法的定义较为准确。地方组织法的定义是,“较大的市”专指经国务院批准、拥有与省会(自治区首府)城市相同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权的城市。这样的城市目前共有五批十九个:唐山、大同、包头、大连、鞍山、抚顺、吉林、齐齐哈尔、无锡、淮南、青岛、洛阳(1984年批准) ;宁波(1988年批准) ;淄博、邯郸、本溪(1992年批准) ;徐州、苏州(1993年批准) ;温州(2013年批准)。

省辖市

省辖市即为直接属于省级政府管辖的地方行政区,包括行政地位比省低半级的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。理论上的省辖市还包括省级政府直接管辖的县级市,但实际上按原有行政区划实行托管。目前在中国大陆,除海南以外,实际由省级政府管辖的县级市很少。

地级市

理论上按照现行省、县、乡三级行政区划体系的划分,地级市(包括副省级城市)应为“标准行政区划”,但实际上为省级一级行政区,其行政地位介于省与县之间的一种行政区划,属于地方政权。

副地级市

没有明确定义,没有统一标准,(实际上是省辖县级市)应为准行政区划;全国数量极少,如河南省的济源市、湖北省的仙桃市等。

县级市

行政地位与“县”相同的市。中国大陆自1980年代以来,随着工业化的发展,城市化的步伐较快,大多数“市”都以撤县设市的方式建立。